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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务
发布时间:2012-08-11 15:05:26 来源:admin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1313 次
教学教务

1.如何学习(学习形式)?
  ①通过网络多媒体课件和多媒体光盘教学,阶段性布置和反馈作业,举办实时和非实时的讲座、辅导、答疑、讨论等在线服务。同时,各地学习中心根据学科的不同可提供适当的集中导学、辅导、答疑等助学服务等。
  ②以北语名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学生有机会与名师在网上互动。

  2.毕业证书的发放与学分有什么关系?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课统考并符合毕业要求(见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3.课件主讲教师是否是北京语言大学的教师?
  专业课主讲教师一般为北京语言大学的优秀教师,部分课件为外购优秀院校精品课件。

  4.怎样提供课程的咨询、辅导、答疑服务?
  学院设有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学生可以通过远程教学平台、课程辅导教师的电子邮件、在线课程论坛等,在家中或任何方便的地方,以E-mail、在线论坛等方式向教师提问,并得到辅导教师的网上辅导。还可在面授或值机答疑时向主讲老师咨询。

  5.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可通过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www.eblcu.cn或各地直属学习中心及奥鹏学习中心(www.openonline.com.cn)咨询相关信息,也可拨打北语网院电话:010-82303953转3008或发邮件:necjiaowu@blcu.edu.cn咨询。

  6.中途是否可以转专业?
  原则上不可以转专业。特殊情况由学生提出申请,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一次转专业,而且转专业后,其学习期限不予延长。

  7.中途是否可以申请休学、复学?
  学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最少一学期,累计不超过两年。申请休学学生必须办理休学手续,未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一次休学申请。学习期限自入学时计算,不得延长。
  学生休学期满拟复学时应主动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提出复学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以便安排学习。复学执行与当前学期正常学籍批次学生相同的开课计划。学籍批次不变。

  8.被录取后由于特殊情况在开学当天不能报到交费注册怎么办?
  因故不能如期缴费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个工作周,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9.关于免修、代修?
  1)哪些课程可以办理免修?具体规定如何?
  课程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于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1)《大学英语》课程的免修规定
  除英语专业外,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凡符合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下发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网考)中“大学英语”科目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我院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已符合本科层次网考免考条件的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全部《大学英语》课程。但入学注册时年龄超过40周岁的学生仅在具备相应的等级证书情况下才能办理免修,否则需办理代修。
  (2)《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免修规定
  非计算机专业的各层次学生,入学前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
  (3)会计资格证书的认可与相关课程的免修规定
  1)入学前已取得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
  2)入学前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通过ACCA考试的学生,在报读我院相关专业时,可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属性为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审计学》等课程。
  (4)其他课程免修规定
  1)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就读所通过的课程,可按照本院拟学专业教学计划中设定的分值申请相同课程的免修。
  2)取得全国统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原则上只可申请免修本院同等起点的相关教学计划中已包括的相同课程。
  3)在我院专科毕业续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升本层次教学计划中设定的《远程学习方法导论》或《专业导课》及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免修其他规定
  1)在办理课程免修时,全国统考的高自考成绩在五年内有效(含五年);其它类别课程的成绩(电大函授夜大网络试点院校课程取得的成绩除外)取得不得超过五年(含五年);各类英语、日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指学生进入我院时,该成绩取得还不超过五年)。
  2)办理免修后累计认可的学分不能超过本院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50%。
  3)申请免修的选修课的学分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最低应修选修课学分总数, 超过部分不予免修。
  4)入学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对应的相关课程不予免修。

(6)免修办理时间
  课程免修办理的时间为入学后一个月内。过期不予办理。

课程代修
  学生由于学习条件等的限制,不能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的学习的情况下,或满足学院规定的其他代修条件,可以向学院申请通过学习其他课程来获取相应的学分。用来替代这门课程的其它课程称为“替代课程”。代修课程没有课程考试成绩,替代课程不在学员平台里做任何特殊标记。
  (1)代修申请条件
  1)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岁),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2)参加学历教育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附件),可申请《大学英语》代修;
  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本院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专科段学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且成绩在8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代修。
  (2)代修相关规定
  “替代课程”必须为教学计划中的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学生可自己选择,直到所修课程学分达到代修课程所需学分为止。
  1)代修课程不用交纳学费和购买教材,也无需学习及考试,但需按照改选的“替代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并进行学习,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中。
  2)《大学英语》代修申请,必须在学生报名时同时提出代修申请,网院在入学前完成审核批复。
  3)其余课程代修申请,须在入学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对于正常办理时间内未申请代修,学习期间申请办理代修,或者已经办理代修学习期间欲取消代修的,学院均不予受理。

免、代修办理流程
  1)学生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习中心提出免、代修申请,经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代修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学习中心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同时留存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代修申请需由学习中心同时在平台上代学生做代修申请操作。
  3)学习中心在申请规定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汇总相关材料邮寄到网院教学部。
  4)学院根据学习中心提交的免、代修申请,进行审核和办理。学生可登录个人平台可以审批结果查询。


  10、课程成绩组成是什么?
  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组成;部分听力、口语类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组成。


  11、是否有面授辅导,面授辅导是否收取费用,面授必须参加吗?

  根据教学需要安排适当面授辅导。根据学生的需要及学习中心自身情况,由学习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必要的面授辅导。这类辅导不再另外收费,但学生必须遵守学习中心的安排和管理,参加面授辅导,考勤算入平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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