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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劳动法》案例分析辅导
发布时间:2019-05-15 19:57:11 来源:合肥奥鹏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1663 次
《劳动法》案例
(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
 
【1】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5日。2007年12月26日,大学毕业生王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工如对单位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将予以开除,同时通报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0年2月10日,王某在工作中与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发生纠纷,王某打伤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后经鉴定,刘某构成轻微伤。2010年2月17日,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各种费用1万元,以后再发生任何事情与此事无关。同日,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了对王某的处理决定,决定认为此次事件的发生,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纪律,严格奖惩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奖惩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公司研究决定对王某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与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该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3)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    女工张某经过著名家政培训学校的培训,掌握了熟练的家政服务技能,常年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具有多种家政服务工作经验。由于张某工作能力出色,很多家政服务公司纷纷提出聘任张某从事家政服务工作。2010年5月,张某先后与甲、乙两个家政服务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张某同时为甲、乙两个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工作,每天上午为甲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工作,工作时间为3小时,下午为乙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工作,工作时间为2小时,两份家政服务工作互不影响,劳动报酬以小时计酬,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为每周支付一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个家政服务公司聘任张某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用工形式是什么性质的用工?为什么?
(2)张某为甲、乙两个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工作,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3)张某同时为甲、乙两个家政服务公司提供家政服务工作,是否合法?为什么?
(4)张某的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为每周支付一次,是否合法?为什么?
       【3】    王某是某外资公司的职员,与公司签订有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具体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公司确定王某的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公司也按标准工时制度支付王某的工资待遇。在工作期间,王某努力工作,当日工作任务在8小时内未完成的,王某就在下班后自动加班完成当日工作任务。一年以后,王某对公司的工作安排难以承受,就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表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其一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并出示了一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公司对王某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表示遗憾,但认为公司实行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并另有规定的加班制度;公司并未安排王某延时加班,王某延长工作时间是个人自愿的行为,公司不能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对王某的要求予以拒绝。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为什么?
(2)在本案中,王某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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