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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学位制?学历和学位的有哪些区别跟联系?
发布时间:2012-08-10 16:32:53 来源:合肥远程教育报名中心  发布人:admin 点击次数:2428 次
     1980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法律形式将我国的学位制度固定下来,规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此后,1995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199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对我国实行学位制度作出了相应规定,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学位的授予建立在严格的科学训练和考核的基础上,获得学位,不仅是国家给予获得者的一种荣誉和鼓励,而且是获得者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志。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也就是说一个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网络学历教育本科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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